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分工;
2、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3、市卫生计生委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4、市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
5、本市区域卫生规划;
6、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市卫生计生委重点工作;
8、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9、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公示公告
10、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网址为: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委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的委内机构
名称:鹤壁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大赉巷37号(邮编:458030)
电子邮箱:hbswjwbgs@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392-3315077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鹤壁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鹤壁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鹤壁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四)对申请的办理
我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及时予以办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用其从事违法活动。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我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委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在取得收费许可证之前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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